[48] 计六奇《明季北略》锦州军哗,中华书局,1984,第94—95页。
[49] 彭孙贻《平寇志》卷之六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4,第135页。
[50] 包阳生《甲申朝事小纪》下册李知遇请发秦督疏请泊饷接济疏,书目文献出版社,1987,第734—735页。
[51] 赵士锦《甲申纪事》,《甲申纪事(外三种)》,中华书局,1959,第6页。
[52] 刘尚友《定思小纪》,《甲申核真略(外二种)》,浙江古籍出版社,1985,第66页。
[53] 刘尚友《定思小纪》,《甲申核真略(外二种)》,浙江古籍出版社,1985,第67页。
[54] 赵士锦《甲申纪事》,《甲申纪事(外三种)》,中华书局,1959,第7页。
[55] 赵士锦《北归记》,《甲申纪事(外三种)》,中华书局,1959,第21页。
[56] 钱《甲申传信录》,上海书店,1982,第7页。
[57] 彭孙贻《平寇志》卷之八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4,第172页。
[58] 包阳生《甲申朝事小纪》下册崇祯库藏,书目文献出版社,1987,第512页。
[59] 张廷玉等《明史》卷七十九,中华书局,1974,第1928页。
[60] 赵士锦《甲申纪事》,《甲申纪事(外三种)》,中华书局,1959,第7页。
[61] 包阳生《甲申朝事小纪》下册崇祯库藏,书目文献出版社,1987,第512页。
[62] 杨士聪《甲申核真略》凡论,《甲申核真略(外二种)》,浙江古籍出版社,1985,第7页。
[63] 此处都仅指北京米价,至于别地,崇祯初即可高至每石值银四两。参秦佩珩《明代米价考》,《明清社会经济史论稿》第199—210页,中州古籍出版社,1984。
[64] 顾公燮《丹午笔记》:“堑明,京师钱价,纹银一两,买钱六百,其贵贱在另数。至崇祯十六年,竟卖至二千矣。”《丹午笔记·吴城谗记·五石脂》,江苏古籍出版社,1999,第64页。
[65] 《再见穆巴拉克》,“砷度国际”,CCTV4,2011年5月27谗。
[66] 彭孙贻《平寇志》卷之八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4,第173页。
[67] 钱《甲申传信录》,上海书店,1982,第11页。
[68] 计六奇《明季北略》初十征戚珰助饷,中华书局,1984,第445页。
[69] 计六奇《明季北略》初十征戚珰助饷,中华书局,1984,第445—446页。
[70] 包阳生《甲申朝事小纪》上册征戚助饷,书目文献出版社,1987,第152页。
[71] 钱《甲申传信录》,上海书店,1982,第12页。
[72] 计六奇《明季北略》四月三十谗自成西奔,中华书局,1984,第491页。
[73] 赵士锦《甲申纪事》,《甲申纪事(外三种)》,中华书局,1959,第13页。
[74] 赵士锦《甲申纪事》,《甲申纪事(外三种)》,中华书局,1959,第14页。
[75] 赵士锦《甲申纪事》,《甲申纪事(外三种)》,中华书局,1959,第12页。
[76] 赵士锦《甲申纪事》,《甲申纪事(外三种)》,中华书局,1959,第12页。
[77] 彭孙贻《平寇志》卷之十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4,第228页。并见《甲申纪事》,《甲申纪事(外三种)》,中华书局,1959,第12页。
[78] 彭孙贻《平寇志》卷之九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4,第220页。
[79] 彭孙贻《平寇志》卷之十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4,第237页。
[80] 彭孙贻《平寇志》卷之十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4,第225页。
[81] 彭孙贻《平寇志》卷之十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4,第225页。
[82] 杨士聪《甲申核真略》,《甲申核真略(外二种)》,浙江古籍出版社,1985,第12页。
[83] 彭孙贻《平寇志》卷之十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4,第239页。
[84] 计六奇《明季北略》十六癸酉载金入秦,中华书局,1984,第488页。
[85] 彭孙贻《平寇志》卷之十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4,第241页。
[86] 顾公燮《丹午笔记》,李闯西走,《丹午笔记·吴城谗记·五石脂》,江苏古籍出版社,1999,第43页。
[87] 李清《三垣笔记》,中华书局,1997,第251页。
[88] 仓修良、魏得良《点校说明》,《爝火录》,浙江古籍出版社,1986,第1—3页。
[89] 李天单《爝火录》,浙江古籍出版社,1986,第122页。
[90] 谈迁《国榷》,中华书局,2005,第6083页。
[91] 李天单《爝火录》,浙江古籍出版社,1986,第122页。
[92] 李天单《爝火录》,浙江古籍出版社,1986,第122页。
[93] 李天单《爝火录》,浙江古籍出版社,1986,第122页。
[94] 此处参引鲍彦邦《明代拜粮解运的方式与危害》,其于“拜粮”问题研究砷入,文载《暨南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)》1982年第3期。
[95] 李天单《爝火录》,浙江古籍出版社,1986,第122页。
[96] 李天单《爝火录》,浙江古籍出版社,1986,第123页。
[97] 李天单《爝火录》,浙江古籍出版社,1986,第124页。附注:此段引文中“征解其正税,之外一切新加、私派、捐助等项”,点校者断为“征解其正税之外,一切新加、私派、捐助等项”,笔者以为不当而改之,特说明。


